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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非律师就百年老字号“莲香楼”的商标权问题接受广州电视台的采访

来源:华南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 作者:李小非 时间:2013-10-10 10:05:59



    广州莲香楼有限公司是名副其实的百年老店,是“老广”们挚爱的糕点饼家。然而,随着2006年改制莲香楼公司被收购开始,一场马拉松式的纷争悄然横亘在商标持有人与公司大股东之间。2006年4月17日,委托饮食集团持有、管理莲香、泮溪等老字号及商标。据此,饮食集团进行注册更名,受让了原属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的莲香楼系列商标及老字号品牌。而此时莲香楼公司已陷入了经营困境,相关股改无奈下启动。同年7月,西关集团以公开竞投方式受让了莲香楼公司99%的股权。但这次拍卖仅改变了莲香楼公司的国有性质,莲香楼老字号及商标实行有偿使用,并不包含莲香楼商标权属。
    我们可以了解到,百年老字号“莲香楼”的商标许可使用在相关的法律文件中均没有进行约定,就该商标持有人能否将“莲香楼”的商标许可给其他人使用的问题,李小非律师在接受广州电视台采访时表示是可以的,在没有专属法律文件约定的情况下,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商标持有人是可以将商标许可给其他人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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