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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婚姻无效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9-23 10:07:13


摘要: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就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那么谁能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呢?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一、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到法定婚龄。

二、谁能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三、宣告婚姻无效程序是什么?

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上与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相比,有些不同:

1、法院在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就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2、关于婚姻的效力,法院会主动审查,即使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的也不行。

3、法院对婚姻效力问题的处理会单独制作出判决文书,与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判决文书是分别做出的。

4、对婚姻效力的诉讼,实行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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