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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来源:华南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 作者:李小非律师 时间:2017-07-10 15:05:41


  摘要:都知道结婚时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登记,只有经过登记后才是明确的合法婚姻,相同的,夫妻双方确定离婚的,也需要按照相应的手续来,同样去结婚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按照该部门的要求带齐证件,办理好离婚的手续。

  我国明确了离婚的各个规定,具体需要遵守以下几个要求。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最后,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离婚的,比如双方因为财产归属、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那么可以选择积极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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