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热播电视剧《金牌律师》有感而谈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 -—— 华南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为您支招
来源:华南婚姻家事律师网 作者:陈蕊伶律师 时间:2014-07-09 18:18:45
从热播电视剧《金牌律师》有感而谈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
—— 华南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为您支招《忠诚协议》该不该签、该怎么签!
带大家回忆一下,《金牌律师》剧的第一单案件是苏东律师的好朋友谭加一和他老婆沈佳眉的离婚案件。因为出轨而处于不利地位的谭加一,后来却因为一份《忠诚协议》而将局势扭转乾坤,大家肯定心存疑虑:《忠诚协议》在现实的法庭上到底有没有效力呢?下面由华南婚姻家事律师团队给大家说道说道:
所谓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订立的,旨在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以经济赔偿为责任形式的协议,但有关夫妻忠诚协议的性质及效力问题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极大的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婚姻法》既规定了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同时也规定了夫妻可以就双方各自所有及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因此,忠诚协议的约定与婚姻法的基本精神相吻合,这种协议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忠诚协议》的内容属于道德约束的范畴,此类约定的履行和制裁都属于道德的范畴,不是法律的问题,法院不应用法律的强制力来约束本应属道德管辖的内容。
面对着法律的不明确、判决结果的多样性,《忠诚协议》条款中每一字一句的设计就显得十分重要了!那么,如何使《忠诚协议》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力呢?华南婚姻家事律师团队给大家支几招:
第一,应将不忠行为具体化。在起草忠诚协议时,应把夫妻一方出轨的情节细化,尽量做到具体可考核。
第二,不可将不忠行为的法律后果与人身权利相联系,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孩子抚养权、探视权等。
第三,应将财产分配方式和赔偿数额具体化、合理化。可将夫妻双方的财产全部列明,并将分割方式具体化,最好是明确具体的赔偿数额,而不应使用“净身出户”、“全部财产归无过错方”等一刀切方式。
第四,切勿在抓奸现场签署。协议的签署必须是双方自愿的,防范对方以受胁迫、威胁等理由撤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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