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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再现“天价离婚”

来源:京华时报网 作者:chenny 时间:2013-08-30 10:58:28


8月27日,纳川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志江与张晓樱已签署离婚协议,且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对陈志江拥有的公司股权分割的合法性已进行了公证。陈志江将其所持公司6753.24万股股票(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32.29%)的一半即3376.62万股分割给张晓樱,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6.147%。
按当天纳川股份收盘价16.21元计算,张晓樱所分得股份市值已经达到5.47亿元。
纳川股份于2011年4月7日上市,公告显示,在本次股权变动后,张晓樱将承继陈志江在招股书中承诺事项。
无奈寻求“一致行动人”
这场“分家”也导致公司暂无实际控制人。纳川股份昨天公告称,陈志江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荣旋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刘荣旋现持有公司1365万股股票,同时受公司股东刘炳辉(现持有公司1190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5.69%)的委托以受托人的意志代为行使股东权利,上述股东权益合计5931.59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28.362%。上述协议签署后,陈志江和刘荣旋成为实际控制人。
“天价离婚”时有发生
在资本市场中,造福神话常见,由此引发的“天价离婚”也时有发生。有统计显示,2011年以来,资本市场至少出现13起高管离婚案例,“苟富贵,勿相忘”似乎成了一句空话。此前,三一重工高级副总裁袁金华离婚,向前妻王海燕转让部分公司股份,2012年5月发布的“新财富500富人榜”上,王海燕以22亿元的身家成为当年新上榜的三位女富豪之一,也由此被称为A股“最昂贵的离婚”。创业板也不乏先例,2011年蓝色光标董事孙陶然离婚,前妻所分得股份市值当时也超过1.6亿元。
本文转载自金华时报: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3-08/30/node_1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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