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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二十年前领着小三私奔,没有和我母亲办理离婚。财产全部带走。请问律师我可以以重婚罪起诉他吗、还有我们姐弟三人的抚养费。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是一名火车站的员工,我的女朋友和我在同单位,但是我们的恋爱关系不敢公开。因为我们单位部门领导不允许同部门内的男女员工产生婚恋关系,并且领导还说,只要敢确立恋爱关系,那就把我们分别调离到其他地方工作,让我们不能正常的恋爱,而现在我们谈恋爱只能偷偷摸摸的,不敢被领导发现。而我们同单位曾经也有这样的例子,那对情侣就这样活生生的被领导拆散了。所以请问我们国家的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同企业员工不得婚恋。如果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请问我们应该如何维权。谢谢。本人保证上述所言句句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