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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财富传承——保险优势之资产隔离

来源:华南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 作者:李小非律师 时间:2015-11-12 15:01:00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私人财富快速累积。瑞士信贷集团(瑞信)于2015年10月13日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显示,中国取代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富裕国家,仅次于美国。以中产阶级人数计中国为全球之冠,达1.09亿名。随着财富的累积,人们对财富管理的需求明显增加,特别是财富传承领域。如何将传承资产有效隔离,避免资产在各种难以预料的风险中侵蚀稀释,从而保证财富传承的顺利进行?答案是要建立一整套全面、系统的财富传承和保护机制,而保险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工具之一。

 

企业资产与个人财产的隔离

企业资产和个人财产不分家的管理模式在中国的中小型私营企业中很常见。企业主在创业初期将全部身家投入企业经营,与企业共存亡,创业成功后,把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随意取钱用于个人消费。这样的管理模式很危险,企业资产与个人财产混同,一旦企业破产,个人将面临连带清偿债务的风险,导致个人财产流失。为了规避这样的法律风险,建议经营企业时应尽量选择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严格区分公私资产,避免个人承担无限责任。同时,建议通过购买保险等有利于科学管理财富的产品,建立起隔离企业运营风险与私人财富的防火墙。根据《保险法》第23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因此,在财富传承规划中,企业家们更应该把这道防火墙建立起来,否则,一旦企业经营面临危机,传承下去的可能就不是财富,而是债务了。

个人财产与夫妻财产的分界线

《婚姻法》明确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的情形除外。根据该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的遗产都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旦发生婚变,上一辈人积累的宝贵财富将面临被分割的法律风险。如今离婚率攀升,《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虽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动机不纯的婚姻投机者,但仅仅依靠婚姻法律制度还无法对传承资产进行有效保全和隔离。中国的中产阶级是在改革开放中富起来的,这些人群的子女目前普遍到了适婚年龄。子女在继承父母积累的财富后,面对不理想的婚姻和因此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仅凭遗嘱和赠与已难以满足其安全稳定地继承财富的愿望。而保险正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工具,根据《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单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该保险金不被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保险人有义务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将保险金直接给付给受益人,而且该保险金只属于受益人所有的财产。

答疑解惑:

1.企业主购买的保险是否一定能与企业债务隔离?

企业主购买的保险能否与企业债务隔离,关键取决于购买保险的资金来源是否是企业主的合法收入。如果企业主因为预判到企业未来经营不善、债台高筑的情况,将企业资金挪为己用购买保险,是无法获得法律保护的。首先,公私分明是保险能起隔离作用的基础;其次,在尚未预见或遭遇事业瓶颈之时就有意识地运用保险工具科学管理财富,才是值得称道的理财理念。
 
2.父亲在女儿婚前为自己购买了大额的人寿保险并指定女儿为受益人,女儿婚后父亲去世,女儿获得的保险理赔金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单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该保险金不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因此,该笔理赔金并非父亲的遗产。同时,该笔理赔金的获得女儿的配偶没有任何关系,其反映的是个人对保险标的利益,该保险金用以填平的是一方的损失,对于配偶另一方而言,“无损失,无补偿”,所以该笔理赔金虽在女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但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分析:

王女士一家家境殷实,属于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唯一的女儿已到了适婚年龄。王女士与丈夫就如何将财富传承给女儿发生了分歧。丈夫主张直接将房产及公司股权过户到女儿名下,而王女士认为直接给女儿现金,用起来更方便。除此之外,王女士与丈夫还担心,一旦女儿发生婚变,会不会给女儿带来人财两空的双重打击。为了规避风险,王女士建议女儿和女婿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但是女儿与女婿感情正处甜蜜期,女儿不愿意签订该协议。王女士与丈夫无奈,但心中的忧虑一直挥之不去。

其实,王女士与丈夫的担心是完全有必要的,因为王女士与丈夫的方案都有明显的缺陷。加之女儿不愿意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该财富传承方案的风险就更大了。首先,关于王女士丈夫的房产和股权过户的方案,房产或企业股权价值随企业发展而不断变化,房产政策变化和公司经营不善等状况均有可能导致资产贬值甚至更为恶劣的情况出现。这样无疑难以达到保障女儿日后衣食无忧的愿望;其次,婚后房产的租金和股权的分红收益在离婚时也将面临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风险。至于王女士的现金方案,女儿虽然对现金拥有绝对支配权。但如果婚后女婿因投资或借款等理由提出调用这笔现金,女儿会左右为难,在没有协议的前提下夫妻共同使用该笔资金,那么该笔资金将面临难以预测的风险。

如何实现王女士与丈夫的心愿,将财富传承给女儿,保障其日后衣食无忧?购买保险产品是不错的选择。王女士与丈夫通过购买保险,指定女儿为受益人。在保险合同履行完毕后,王女士的女儿便可以定期、定额的领取保险金,确保衣食无忧。如果面临婚姻破裂,该保险金作为女儿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分割。如此一来,在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并避免影响女儿女婿感情的前提下,王女士与丈夫传承财富的愿望也可得以实现。

当然,针对家庭财富的不同形态以及当事人实现财富传承的不同要求,传承的方案也会有不同的设计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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