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关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法律咨询热线:130-7688-1833

李小非律师,咨询热线:130-7688-1833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动态新闻 > 以案说法 >

离婚小孩怎么判?

来源:华南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 作者:李小非律师 时间:2017-07-24 10:05:02


  摘要:男女双方确定离婚时,双方育有子女的,法院即要判决抚养权归属。那么,法院将如何判决小孩的抚养权,具体按照以下的规定来:

  一、哺乳期内的以母亲抚养原则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两周岁以下子女的父亲抚养例外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其他抚养确定办法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不过,实践中男女双方离婚时,法院在考虑小孩抚养权时,将参照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子女的抚养情况甚至双方的父母都将作为考虑因素,所以,最后小孩怎么判,还得看谁更适合小孩的健康成长决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