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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丨前夫要把孩子送回老家,我能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吗?

来源:华南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 作者:欧美欣 时间:2022-07-13 17:33:28


问: 离婚一年,抚养权在前夫那,前夫再婚又生了一个儿子,前夫不想要女儿了,要送回老家让他的母亲带!我能要回抚养权吗?

答:您好,您的问题主要涉及变更抚养权纠纷,您可以与您前夫协商,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前夫不同意变更,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向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一、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为此,父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草拟变更抚养权关系协议,由双方签字确认。签字后,协议立即生效,子女抚养权归属发生变更。
 
但是,父母双方私下签订的协议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如一方拒绝履行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必须先通过诉讼确认协议的效力,之后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五美律师建议,若父母双方能协商一致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可直接到法院进行调解,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意愿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
 
二、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变更抚养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院是否准予变更抚养权纠纷的核心考虑始终是子女的利益。衡量的标准是相比起维持目前的抚养环境,变更是否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除上列司法解释列明的条件之外,法院在审查时往往会考虑抚养子女一方(或双方)的抚养条件距离双方离婚、确定抚养权归属的时候有无发生重大变化,如果没有,一般往往很难获得支持。
 
实践中,有如下情况之一的,法院通常会认为抚养子女一方未善尽抚养责任,从而支持另一方的变更请求:
1.有证据证明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放弃抚养的意思表示。 
2.抚养子女一方长期将子女交由家中老人或其他亲属照顾、特别是将子女放在老家异地抚养的情形。
3.因刑事犯罪被羁押,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
 
对于您孩子的情形,是符合“抚养子女一方长期将子女交由家中老人或其他亲属照顾、特别是将子女放在老家异地抚养的情形。”这种情况的,您可以收集前夫将孩子送回老家的证据以及前夫再婚生育其他子女等证据,并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以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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